京東方珠海晶芯COB量產交付
192025-07-04 16:04:39
“微商都在用的營銷神器”“聊天轉賬效果100%一致”……深圳市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運營的“某截圖”網站(www.***jietu.com)及手機應用軟件,可以讓用戶編輯生成包括微信轉賬、微信錢包、好友申請等與微信場景界麵相似的虛假界麵截圖。近日,深圳南山法院審結了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係統有限公司訴該公司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係列案。該係列案是全國首例認定開發、運營虛假微信截圖生成軟件構成著作權侵權和不正當競爭的案件。
被告辯稱隻是圖片編輯軟件
原告騰訊科技公司開發了微信軟件,並授權原告騰訊計算機公司進行運營。被告某網絡公司運營的“某截圖”網站(www.***jietu.com)以及“某截圖”“某對話生成器”等9款手機應用軟件可以讓用戶自行編輯生成包括微信首頁、微信對話、微信紅包、微信轉賬、微信錢包、好友申請等一係列與微信場景界麵相同或實質性近似的虛假界麵截圖。上述界麵中包含與兩原告享有權利的“微信表情、微信支付圖標、微信紅包詳情頁、微信紅包氣泡、微信圖標”完全相同或僅有細微差別的圖案。被告在涉案網站和應用軟件中宣稱“微商都在用的營銷神器”“聊天轉賬效果100%一致”,並發布製作虛假截圖的教學視頻或指南。
兩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侵犯了其著作權並構成不正當競爭,起訴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權、消除影響並賠償損失。被告辯稱,其開發的“某截圖”等係列軟件是一款圖片編輯軟件,不構成著作權侵權或不正當競爭行為。
法院認為其破壞微信真實生態
南山法院經審理認為,涉案“微信表情、微信支付圖標、微信紅包詳情頁、微信紅包氣泡、微信圖標”在顏色與線條的搭配、比例,圖形與文字的排列組合等方麵均體現出一定的個性化選擇和獨創性表達,具有審美意義,構成美術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
此外,被告作為軟件的開發、運營者,利用了兩原告享有的競爭優勢和獨創性的智力成果,向消費者提供了一款虛假截圖的製作、生成工具,其行為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具有《反不正當競爭法》意義上的不正當性。被訴網站和應用軟件的出現,直接衝擊了微信以熟人、真實社交為依托的運營基礎,嚴重降低了廣大用戶對微信交互信息的信任,破壞了微信真實、誠信的互動生態係統,長此以往將改變微信軟件的使用體驗,降低微信軟件的社會評價,導致微信用戶的流失,嚴重損害兩原告的競爭利益。被告的行為亦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利益以及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
因此,法院認為,被告違背了誠信原則和商業道德,擾亂了市場秩序,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綜上,法院判決被告立即停止在涉案應用軟件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並向原告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75萬元。一審宣判後,原、被告均未上訴。現該係列案已生效。